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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安排,本公司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网站」,连同本公司网站统称「网站」)以电子方式向已同意(或被视为已同意)收取公司通讯网站版本之股东提供或登载本公司的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除外),有关安排于下文第(2)节详述。公司通讯印刷本将发送予已作出书面申请或未征得其(明确或被视为)同意之该等股东。
公司通讯乃指本公司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股东参照或采取行动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同独立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报告摘要、(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报告摘要、(c)大会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的权利之公司通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必须向个别股东发送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并不得仅通过网站提供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以遵守规则要求。
本公司之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均会在网站登载。股东及投资者如欲于本公司刊发公司通讯时接收通知,亦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市场数据」项下登记使用「信息提示」服务。
就登记股东而言,本公司将个别征询每名登记股东同意本公司以网站版本发布日后公司通讯。倘本公司于为期 28 日内并无收到股东表示反对之回覆,登记股东将被视为已选择收取公司通讯之网站版本而非印刷本,并日后将通过电邮向股东发出于本公司网站刊载相关公司通讯之通知,或如股东并无提供电邮地址,则通过邮寄至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记录地址发出通知。
登记股东如已选择(或被视为已选择)收取公司通讯之网站版本,但因任何理由难以浏览刊载于本公司网站之相关公司通讯,或如欲收取该等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本公司将于接获申请后立即向该等股东免费发送印刷本,详情请参阅下文第 (3) 节。
非登记股东亦可申请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详情请参阅下文第 (3) 节。非登记股东指其本公司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取本公司之公司通讯的人士或公司。
本公司于刊发相关公司通讯后,登记或非登记股东如欲收取相关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或其过往所选语言版本以外之语言版本,可填妥及递交相关申请表格至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电邮至gemdale535-ecom@hk.tricorglobal.com。
登记及非登记股东可随时向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发出预先给予合理时间的书面申请,更改其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之选择,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电邮至gemdale535-ecom@hk.tricorglobal.com。
股东如就上述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电话热线(852) 29801333。